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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次初恋

第二次初恋

你的出现爆破了悲哀––五月天。

“朱天天,你的口水流到我的脚上啦!”噢,我在梦里就听到这刺耳的尖叫,上了年纪的女人连声音都老了。

“对不起!老师!曲子练好了,所以自作主张地睡了。”我伸伸懒腰,打打哈欠,这是朱天天一贯的不羁,或者说是自大。

女老师是一种聪明的生物,她们从不会给自己找难堪。“你……好好睡……安” “是啦!”而我永远不懂得看脸色,居然笑笑地瞅着 老师 毛孔放大。在别人眼里,这简直是找死,木老师堪称吉他界的达芬奇,她的一节课是土豪花钱都听不到的。可我朱天天有自己的骄傲,14岁就能像小孩子把玩电子汽车一样弹奏各种乐器。

“下课”我离开位置的动作几乎与木老师闭合齿缝的节奏同步。“朱天天同学留下。”我丝毫没有理会,继续走向门口。教室里一片唏嘘,不过,这都与我无关了。因为,下课了。

“天天,你太过分了”我刚走到校门口,后面急促的脚步声就追了

上来。

“老师,真不好意思,我还要工作,不比你们,闲得慌!”我的嘴一向很毒,这一点没有人比木老师更清楚吧!

“天天,别和妈妈赌气了,回家来吧!当初反对你和他在一起……”

“够了,我不想听。”没错,木琴是我的妈妈,我有那么高的音乐造诣一点也不奇怪,谁让我有一个好妈妈呢!也亏了弹得一手好吉他,我才可以自己养活自己。

我缓缓地走到【天天桥】,这个名字是母亲口中的他起的。他说,天天 这座桥的另一端是我们的未来。他说,天天 我们老了 就来【天天桥】卖唱 你弹吉他 我给你擦汗。他说,天天 我去当兵了 就要走了。他叫奚柯,是我的初恋。

“我已习惯在每个傍晚去想她,在远方的她此刻可知道……”我在天天桥边弹起这首《遥远的她》。真是没用,每当奚柯这两个字浮现在脑海里,心就带着血和肉一起痛。奚柯的温柔,奚柯的微笑,奚柯的所有。

不记得弹了多久,这首《遥远的她》,回过神来时,面前的盒子里多了几张褶皱的面值不等的人民币。还好,今晚的泡面有着落了。

“陈奕迅会感谢你这么精彩的独奏”角落里传来的声音吓了我一跳。声音的主人也进入我的视线,穿着浅蓝色的篮球服,左手握着喝了一半的旺仔牛奶,皮肤白皙, 头发自然干净,没做过多修饰,身材匀称,不像一般的运动员,肌肉吓人。

“喂喂喂,有女孩子像你这样打量人的么,不会对我有非分之想吧!哈哈!”

“别误会,我也是这样打量邻居家的狗的。”也不知从何时起,这样子封闭自己,伤害别人。

“哈哈!真是伶牙俐齿,我喜欢,我叫……”

“不好意思,没兴趣,先走了!拜!”我丝毫没有讨厌眼前这个阳光的男孩,只是自从离开奚柯以后,实在没有什么能再次使我情绪波动。

我记得很清楚,就在奚柯去当兵要离开的那一晚,母亲把我反锁在家里,不许我去送行。我趴在门上祈求母亲……“同学,同学,一共7块钱”“哦,不好意思,那,给,谢谢”就像这样,我轻而易举就会陷入自己的回忆,无论好的坏的,无论何时何地。我端着泡好的面坐到超市外的长椅上,这是我一天唯一一顿的晚班。

“我叫辛晨,臭丫头,至少听完别人的自我介绍啊!”那个男孩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。辛晨,挺好听的名字,和我的奚柯一样,好听的名字。“喂,认真听别人讲话”他有些怒了,把喝空的牛奶瓶凌空射进路旁的垃圾桶。我依旧不动声色地享用我的晚餐。

我的奚柯,和他一样,阳光开朗,热爱篮球。胜于他的,从容气质,温柔礼貌。我的奚柯。切,我自己都忍不住发笑了,还是我的么?

“呀!这臭丫头还真是,让人一肚子火” 突然,他抽走我的叉子,我转身想要夺回,只是比不过他的矫健,不巧的是左手的泡面泼了他一身。这就是所谓的因果报应吧!

“活该,”我起身,扔掉剩下的泡面“先走了,我叫朱天天。”

“啊 啊 啊,我以为要问到你的名字,会是多么难的事情呢!原来……” “别误会,我只是不想被一个白痴叫做臭丫头。” “你……”这小子简直白痴到了极点。

已经累了一天了,对我而言最累的事莫过于回忆。回忆我的初恋。高一的时候,第一次在吉他课上见到奚柯,第一次听到那首《遥远的她》,第一次脸红,第一次动心。所有的感觉都刻骨铭心。高二的时候,我们正式交往,奚柯对我百般体贴,我成了学校所有女生嫉妒,羡慕的对象。所有的在一起都刻骨铭心。高三毕业的时候,母亲极力阻止,奚柯离开,另一个女孩出现,原来我的背后早已被贴上另一个标签––替代品。所有悲伤都刻骨铭心。

时间就这样一天天的流逝,我进入大学已有一年多,成了学姐。会有体贴的学长送来便当,会有羞涩的学弟跑来表白。只是没所谓了,在奚柯离开以后,我就决定带着回忆,独自一人,活下去。

可总有熟人的出现提醒我,不堪的过去,打破宁静。

“好久不见,朱天天。”是她。

“哦,好久不见。”她叫唐天天,真是讽刺的名字。原来奚柯说的话,主角另有其人。

“快两年了,小奚马上就可以回来了,你知道的,他一回来,我们就订婚。”当初就是这样,她的出现,她糯糯地叫出的小奚,仅仅这两样,就让我败的体无完肤。奚柯根本没有在我们中间做出选择,因为我连成为选项的资格都不够。

“是啦,恭喜”这算什么,我坚强到可以面对面地听奚柯说分手,这些根本不算什么。

“天天,对不起,我们不是有意要伤害你,只是……”

“我姓朱,不好意思,先走了,还有事”不是有意?那为什么我被奚柯抛弃,我一直是唐天天的替代品,我和我的母亲一样被男人抛弃,我没有父亲,这些个无聊事情会在高中的学校里传的沸沸扬扬?不是有意?那为什么奚柯要答应我的告白,夺走我的初恋,对我体贴呵护,让我无法自拔地陷进去?

我和母亲被那座城里的流言压的喘不过气,母亲为了保护我选择了离开。结果我还找了一个留有奚柯回忆的城市,天天桥就在这里。她阻止我和奚柯在一起,其实她早就知道一切,她只是不想自己的女儿受一点点的委屈,走她走过的路。这些,我又怎会不知!不见她,不敢面对她,因为……

“呦,天天”这幼稚的声音,除了辛晨,我再也想不到第二个了,他总是在我不想说话的时候出现。

“还是老样子,对我爱理不理”

“天天我请你吃饭吧!”

“天天,你弹吉他给我听好不好?”边说还边做一些欠扁的表情。卖萌可耻。

“带路”我看着他手舞足蹈,我听着他用词措句。分明就是个还未长大的孩子。可让人心情愉悦,这是事实。

“嗯?”

“不是请我吃饭么?”辛晨的家里有不少的钱,这是认识他至今对他唯一的了解。那何不狠狠宰他一顿。

果然,要和土豪做朋友。

我叫了一桌子的菜,埋头在那里吃,辛晨坐在对面喝酒,时不时问我还要不要,我就用力的点头“要”。他就笑笑地向服务员招手。

“天天不喝酒?” “不喝,为什么要喝?” “不开心不是应该喝酒么?” “小孩子,韩剧看太多吧!等等,你什么意思?” “天天,对不起,你以前的事我都知道了” “哦,确实,你这样的富家子 想调查谁不是轻而易举” “我……” “别说话,我还没吃饱,没力气和你争辩”……

就这样,我什么都没有说,辛晨什么也没有问。他最大的好处就在这,体谅人心。我们慢慢走进彼此的生活,以好朋友的名义,干涉对方的喜怒哀乐。我怎么会不知道,辛晨他,喜欢着我。但我总能自然的与他保持距离,我明白自己喜欢谁,与他暧昧是对他的不公。

两年结束了,我知道奚柯就要回来了,并且来到这座城市接他的未婚妻,我预料到了重逢,却没想到会是这样。

他变瘦了点,变黑了点,推着购物车走在我和辛晨的前面,车里依旧是装满了芦荟酸奶,以前的他很喜欢喝,不同的是,现在的我知道了他喜欢喝的原因是天天喜欢喝,不是我,是她。他的余光似乎意识到了我的存在,“朱天天?好巧!在这里遇到你!” 【朱天天】,确实,我早已不是天天。

别人都说,如果你的前男友久别后见到你,神情自若地打招呼,要么他已经忘了你,要么他从未爱过你。我多么希望是前者,奚柯,这混蛋是我的初恋啊!

“额,嗯,好……好久不见!奚柯”我的反映明显弱爆了!

还未及我好好看看他的正面,辛晨一拳把奚柯打翻在地。远处的唐天天闻声赶过来,扶起奚柯。两个人亲密无间。呐!正伸手想扶奚柯的我,算什么?

“朱天天,我理解你的心情,知道你还爱着小奚,可你这么做太过分了吧!”唐天天的言语让我无处可逃,无言以对。

“女人,你理解错了,与我的天天无关,是我单纯想揍这个混蛋而已。”辛晨握住我已经伸出去的手,掩饰我的尴尬。

“和你有什么关系?”

“当然有关系,这混蛋不仅抢走了我女朋友的初恋,还玩弄她的感情,你说该不该揍!”我躲在辛晨的后面,今天的他不似平常稚幼,给了人莫名的安全感。

“你女朋友?”这是奚柯,他在问,他还在乎我?

“天天,我唯一的天天。”辛晨搂住我的肩膀,我试着挣脱,却没有成功,怎么办,奚柯会误会的,那……

“太好了,朱天天,看到你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我就安心了,都是我的错,错把对天天的感觉转移到你身上,这两年我一直在责备自己……”

“没所谓,一场恋爱而已,不用较真,我和辛晨还有事,先走了。”从什么时候开始,我只会一味地逃跑。

“真的完了,真的完了,”忍了这么多年的泪水倾泻而下,“我还抱有幻想,奚柯只是被迫和唐天天在一起,他离开后才发现自己真正爱的其实是我,他的薄情正因为他爱的痴情。小说上不都是这样写的么?我才是女主角不是么?可你看他刚刚的眼神,就像是在可怜一只被主人遗弃的小猫。”我歇斯底里地大叫,冲着天,冲着地,冲着无辜的辛晨。

“啪”一个响亮的耳光落在我的脸上,是辛晨。“朱天天,你还要折磨自己多久,你已经不爱他了,你执着的是自己的初恋,是自己十分付出零分回报的不甘而已。”

是啊!我现在到底像个什么,我失去了全身的力气,看着辛晨清秀的眉目在视线中一点点淡去,恍惚中好像听到了什么。“天天,和我一起,开始第二次初恋吧!”

再次醒来的时候,我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,辛晨握着我的手兴奋地摇晃“天天你终于醒了,太好了,太好了。”

“放开”,我毫不留情的甩开他的手。

“干嘛?我可是在这照顾了你一晚上啊!”

“哦,是么?可我记得我躺在这里也是拜你那巴掌所赐吧!”

辛晨突然沉默了,他向来乐意与我顶嘴,这是……“天天,这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后悔的一件事。”

“得了!我又没和你计较,你付全额医药费就行了。”我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。

“天天,我很认真,所以也请你认真听我说完。”辛晨转过身去,面朝着阳光,“我喜欢你,我想这你是知道的,我对你好胜过任何的人,我想这你是感受到了,我的表白,你应该也预料到了。你那么聪明,总是可以猜到一切,唯有两件事,你猜错了。一,你以为奚柯爱你。二……”辛晨突然转过来拉住我的手,目光直视着我“二,你以为我和奚柯一样。”

我的心,悸了一下。这样的辛晨,我一点也不认识,他明明应该是傻乎乎地任我欺负,笨口拙舌,反应慢半拍,幼稚,无可理喻。

“呐,所以呢?这又怎样?”

“无需怎样。结果终究只有一个,你,朱天天 来做我的女朋友。承认自己的错误。”语气不留丝毫回旋余地,强势到我无法反驳。这才是真正的辛晨么?还是我的眼里一直只有奚柯,而忽略了他的存在。

“哈哈,怎么样,我是不是酷毙了!” 啊 啊 啊!刚刚绝对是我的错觉,这幅低龄无比的画面,除了辛晨,还有谁创造的出来。

“真不好意思,至今为止,我都没打算要去喜欢一个白痴。”

“没所谓,那就乖乖和我在一起,让我把你也变成一个白痴。”

第二次初恋,多么美妙的承诺。

我其实看到了母亲,她站在病房外,透着玻璃,看过来,然后笑着离开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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